2024年,国家林草局林草资源管理工作立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林长制为统领,统筹调查监测、经营采伐、要素保障、执法监管等各大板块优化提升、系统集成,切实打好考核激励、政策引导、专班推进、示范引领组合拳,在服务林草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生态美百姓富上聚合力、注动力、添活力,交出一份靓丽答卷。
黑龙江凤凰山森林资源 佟中伟摄
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
2024年,全国各省(区、市)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组织机构,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截至2024年10月,全国共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130.6万人,其中省级林长438人。各级党委、政府生态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压实,协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基层基础能力不断增强,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到推深做实,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成效逐步显现。
责任体系上下贯通。各省统筹考虑本地林草资源禀赋和生态系统特点,科学划定省市县乡村5级林长责任区,认真落实责任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2024年,各省(区、市)累计发布总林长令49个,有力推动国土绿化、林草防灭火、野生动物保护救助、深化集体林改、“三北”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
制度体系逐步完备。各省(区、市)累计出台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4个省级基本制度123项,创新建立“林长制+”、林长制激励等省级工作机制201项。安徽、江西、广东、海南、黑龙江和重庆颁布实施林长制地方性法律法规。
部门协同和基层治理扎实有力。各级林长充分发挥林长制“指挥棒”作用,强化组织、纪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增强外部要素供给,合力解决基层林草治理问题。部分省份多部门联合印发政策性文件,有效解决林草防灭火、基层消防和护林队伍建设滞后、机制运行不畅等突出问题。
督查考核精准科学。按照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和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求,国家林草局圆满完成2023年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以“一省一单”形式反馈各省级党委政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14个市、14个县予以激励表扬。2024年严格落实中央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四不两直”、交叉互检方式,对7个省份实地督查。修订《林长制考核办法(试行)》,大幅精简指标、改进考核方式,在聚焦重点工作的同时落实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全面启动2024年林长制考核激励工作。
林长制“利剑”作用凸显。切实推进中央巡视、中央审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指出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林草行业监督管理,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行业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根据各省(区、市)国土绿化、中央财政资金、林草灾害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等问题情况,向29个省份印发林长提示函,向7个省份印发督办通知,林长制“利剑”作用充分发挥。
高效推进全国林草湿荒普查
林草湿荒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系统开展林草湿荒普查,对准确掌握林草湿荒资源及其生态状况,客观评价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意义重大。
森林资源管理调研
2024年,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部署开展全国林草湿荒普查,组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联合印发普查工作通知和工作方案等。组织部局直属单位统一判读下发不一致图斑和遥感成果数据,研制了地类对接专项模块和普查工具集,组织部局直属单位近1000人开展了不一致图斑国家级核查、130个指导工组分赴各省(区、市)跟班作业和技术指导,指导各地组织1万余人完成不一致图斑县级认定和省级审核,完成28个普查试点县任务,完成11.48万个样地调查,稳步推进图斑区划调查。指导地方开展林草湿管理类型和国土绿化空间标注,为落实国土绿化空间和林草管理范围提供基础。
优化国家林草资源智慧管理平台。对综合监测、林草执法、林地管理、森林经营四大专题业务进行整合优化,实现了统一门户、分级应用、数据融合、业务协同。完成了2021—2023年涵盖6个主题16亿图斑、汇聚17类专题数据的统一入库,形成了近3年全覆盖的林草资源图数据库。
推动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应用。汇总形成2023年综合监测数据成果报告,全面支撑“十五五”规划编制、2023年度林长制考核评价,作为天然林公益林有关生态补偿资金测算分配的依据。
积极参与全球森林资源评估。向联合国粮农组织提交2025年全球森林资源评估中国国家报告。部署开展全国2025年全球森林资源评估遥感调查,完成1.5万个遥感样地判读和1500余个样地的现地核实和无人机航摄。
全力做好调查监测支撑保障。指导各省(区、市)做好2025年项目储备入库与审核。积极配合财政部,完成2023年综合监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为良好以上,入选财政部2025年预算编制指南的典型案例。
全面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
深入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有关要求。2024年,国家林草局全面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推动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以提升森林质量为导向的政策、技术、投入和保障体系。
研究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有关政策。国家林草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等研究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有关政策,并经国务院批准。编制完善《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为全面推进天然林保护和森林可持续经营提供政策保障。
扩大森林可持续经营实施范围。2024年项目入库和审核落图面积1000万亩以上,覆盖29个省份和五大森工集团。印发《关于做好森林可持续经营有关工作的通知》,协调落实项目资金,指导地方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召开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试点成效,探索创新机制,推广好经验做法,对扎实推进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进行再部署。
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现场推进会
推进完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研究形成《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的通知》,制定《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技术规范》国家标准。314个试点单位同步完善了森林经营方案,占全部试点单位的85%,推动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核心的森林经营制度体系。推进《森林经营规划编制指南》《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要求》修订。
强化森林可持续经营科技支撑。推行多功能、近自然、全周期经营理念,按照地理区位,总结提炼182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森林经营示范模式和25个实践案例,出版《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汇编》《中国次生林可持续经营技术指南》,为地方提供借鉴。
完善采伐管理政策举措
2024年,聚焦“树要怎么砍”问题,创新采伐管理,实行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保障森林经营者权益,推动森林“四库”联动。
支持集体林采伐工作走深走实。指导各省(区、市)将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分配、林木采伐许可、采伐监管情况纳入政府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将森林经营方案作为采伐限额核定、采伐审批等重要依据。研究制定支持福建、江西、重庆集体林改先行区林木采伐政策措施。推进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全国完成告知承诺审批28.67万份。
支持广西开展林木采伐审批管理改革。试点桉树人工商品林按面积数推算蓄积量,破解林农采伐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问题,取得初步成效。据钦州市实际测算对比,采用试点方法,完成伐区调查设计及林木采伐审批所需时间减少6—9天,林农支付费用由每立方米20元左右降低到每立方米10元以下。
颁布《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国家标准。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抚育采伐不作强度限制,由各省(区、市)因地制宜细化抚育采伐适宜保留株数和保留郁闭度要求。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提升,明确公益林更新要求,简化伐区调查设计。
保障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采伐限额。支持2023年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结转使用区域主伐限额、更新采伐限额、其他采伐限额以及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保障所需采伐限额。
支持林草自然灾害恢复重建。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受灾林木清理工作的通知》,支持科学实施受灾天然林保护修复,支持保护地管理机构依据经批准的实施方案科学开展受灾林木清理,保障受灾林木清理采伐限额,实施采伐审批合并办理,加快林草灾后恢复重建。
统筹开展林草执法监督
2024年,国家林草局按照统一发文部署、统一下发图斑、统一查处整改的要求,统筹开展全国林草湿荒保护地执法工作,建设林草执法监督平台,进一步优化执法监督模式,建立了司局统筹、14个派出机构强化监督、7个直属院做好技术支撑、地方林草部门具体实施的执法监督体系。
组织开展“护绿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资源司会同国家林草局有关司局,跨监督区、监测区抽调国家林草局专员办和直属院力量,充分利用最新卫星遥感数据、资源管理矢量数据,创新执法监督手段,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行为。2024年,共组织开展“护绿行动”2次,抽调129人次,累计行驶里程15万公里,对7个重点省份近3年破坏林草资源突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召开约谈整改会督促地方查处整改。
按季度公开通报毁林毁草典型问题。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通报4批39个毁林毁草典型问题,涉及24个省(区、市),面积8922.9亩;罚款罚金3004.7万元,恢复植被6347.74亩,追责问责199人,持续释放严的信号。
国家林草局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新闻发布会
抓好重点案件督查督办。全力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三轮第二批、第三批通报典型案例涉林草问题查处整改,以国家林草局林长办名义向7省(区、市)林长办发出《关于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林草问题整改的督办通知》。
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员办管理的通知》,研究起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挂牌督办与约谈工作规定》《毁林毁草典型问题公开通报管理办法》。统筹规范监督通报报告制度,国家林草局各专员办向各省(区、市)政府印发监督通报,共指出突出问题122个,提出监督建议114条,69位省级林长对监督通报作出批示。
强化林草要素保障
2024年,林草部门继续按照急事急办、难事专办的原则,用好用活专班机制,加快办理重大项目用林手续。截至目前,办理完成重大交通、能源、水利项目使用林地手续257项,使用林地11.67万亩。
及时出台用林政策。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林草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用好用足政策,地方普遍反映8条措施实事求是接地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林草要素保障的通知》《关于强化汛期防汛抢险救灾林草要素保障的通知》,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优化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印发《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办法(试行)》,优化林地定额管理方式。对国家重点项目,由国家单独保障林地定额。单独保障海南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淹没区项目林地定额2.32万亩,保障河北省雄安新区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林地定额3.52万亩,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定期调度,主动服务,国家林草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文旅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多次开展联合调研、会商,协同解决重点铁路、重大水利设施、油气管网、大型风光发电基地等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强化部门间政策协同配合。国家林草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与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资源。
深入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发展
持续完善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推动优化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协调指导森工企业推进各项改革举措深入落实,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生态保护不断加强。通过加强管护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森林督查、加大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等多措并举,森林蓄积量由改革前的27.2亿立方米增长到2023年的33.76亿立方米。
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吉林省将长白山、吉林两个森工集团合并成立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由省国资委管理,确定了森林经营和绿色健康产业“双主业”,形成改革发展合力。内蒙古自治区延续授权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承担林区行政处罚职责,为维护森林资源安全提供保障。黑龙江省积极推动完善重点国有林区林政执法体系。
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在岗在册职工年均收入由改革验收时的4.5万元,增长到2023年的6.8万元,林区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职工医疗、养老等实现全覆盖。
转型发展不断深入。各森工集团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绿色富民产业发展。龙江森工集团160多种森林食品进驻800余家大型商超连锁店。伊春森工集团成功打造“林都号”旅游列车,获全国“2024年冰雪文化十佳案例”。据统计,2023年,林区产业转型项目累计实现营业收入近170亿元。 (图片除署名外由国家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