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1+N”工作机制和重点工作专班制,完成闽赣两省森林资源监督相关工作任务。国家林草局驻福州专员办第三督导组近日前往福建省泉州、漳州两市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检查、森林督查、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等问题图斑核查、森林防火防虫、可持续经营试点等工作督导。
工作组按照既定工作方案,以点带面,对泉州市安溪县、漳州市长泰区共40个森林督查问题图斑开展现地和书面核查;2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和林地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1个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和森林防火防虫工作开展现地督导。
工作组聚焦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与安溪县、长泰区政府召开座谈会,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建议。一是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严格做到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二是切实提升森林督查质量。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要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监管成效。三是守好林业安全发展底线。要压实各级林长、部门、单位责任,针对森林防火防虫工作实际情况,迅速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林草资源安全。四是推深做实林长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林长制体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切实做到责有人担,事有人管,使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柯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