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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印发“民间林长”管理制度

2023-08-01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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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印发《东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民间林长”管理制度(试行)》,并在全市公开招募“民间林长”。

“民间林长”管理制度提出,“民间林长”为非经营性公益岗位,其公益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是由各级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林长办”)提议和组织的非营利性活动。

民间林长志愿服务内容包括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相关宣传活动,倡导生态文明理念,自觉践行爱林护绿行动,协助监督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反馈社会各界对林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民间林长”由各级林长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愿申请或街道、村居等基层单位推荐产生,优先选取身体健康、社会公众形象好、有影响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注生态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

“民间林长”管理遵循自主管理、分级监督原则,实行年度评优制度。为保证“民间林长”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各级林长办给予“民间林长”相关安全、组织、纪律、培训、补贴和评优等保障。 (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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