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通知,在全省全面建立林长制森林草原资源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工作提示单和重大问题督办函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林长巡林履职,推深做实林长制。
建立森林草原资源清单。各级林长办公室每年向同级林长提供一次林长责任区域最新森林草原资源数据清单。资源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面积和森林草原湿地面积、草原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面积、人工商品林面积,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情况,为各级林长开展巡林提供参考。
建立工作责任清单。对推行林长制的七项重点任务,包括国土绿化、资源保护、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灾害防控、林长制实施运行、林草重点领域改革等,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等,以任务清单明事、以责任清单定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建立重点问题清单。定期梳理汇总涉林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建立重点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式闭环管理。
建立工作提示单。各级林长办适时向有关林长送达工作提示单,提示当前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对林长巡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生态修复、森林草原防火、灾害防控等重点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建立重大问题督办函机制。根据林长批示和巡林发现的问题,以及出现重大涉林案件、重大林业灾害或其他涉林重大问题时,省、市、县三级林长办以《重大问题督办函》形式,向相关市(州)、县、乡(镇)、单位进行督办。
甘肃省自2021年7月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已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组织体系,全省6万多名林长累计开展巡林42万余次。(王涛 刘江林 陈贵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