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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部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委托盟市实施

2025-01-1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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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决定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5亩以下行政许可审核权限委托盟市林草部门实施,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使用1亩林地也要自治区审批的问题。

2024年12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组织召开了委托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事项交接会,分别与12个盟市签订了委托协议,交接了行政许可专用章。同时,决定将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场查验委托至内蒙古森工集团实施,实现现场查验环节办理时限由10工作日缩减至7工作日。委托下放行政许可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行政服务优化与协同发展道路上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

委托后,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将同步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帮助各盟市工作人员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确保委托事项能够接得住、接得稳、管得好;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委托下放动态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下放的权力能够规范运行,达到预期效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闭环管理,把“放”“管”统一起来,用更多精力、更多办法来完成监管。全区各盟市也将积极主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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