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3月1日起施行。《办法》为江西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
此次《办法》的修订,总结提炼了江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中的成熟经验做法,提出了松材线虫病防治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松材线虫病的预防、除治和监督管理进行了完善。
《办法》规定,松材线虫病防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并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重新厘定了林业防治机构,并对其职责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把明月山、武夷山国家公园纳入重点预防区,与庐山、井冈山等名山同等保护,进一步扩大了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的范围。
《办法》还调整了组织开展疫情调查的责任单位,明确了铁路运输企业负责铁路用地范围内的松林、松树的疫情调查,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负责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松林、松树的疫情调查。同时,进一步规范了跨县调运、企业加工利用、个人捡拾等行为,对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备案时间进行了调整,并加强了对疫木利用企业的监管。(刘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