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2.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管理,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统计和监测工作。
3.拟订维护农村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
4.统筹林业产业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规划、政策、标准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政策。
5.负责指导全国木材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木材行业发展规划和木材经营加工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国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宏观管理工作。
7.负责经济林等管理工作,拟订经济林及林下种植、养殖、产品采集加工等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8.指导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拟订林业产业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林产品市场电子商务工作。
9.承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