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梅铁路(江西段)项目需占用湿地135.9亩,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项目方在江西省瑞金市购买了135.9亩湿地占补平衡指标,金额1209万元。这是江西省推行“湿地资源运营机制改革试点”后的一次湿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要求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用地单位要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实践中,江西省湿地面积总量“红线”虽然守住了,但也存在用地单位落实湿地补充地困难、完成湿地修复时间长以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不畅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2021年8月,江西省在全国开创性提出“湿地资源运营机制改革试点”思路,并率先启动南丰、万年、瑞金、崇义等9个县(市、区)的试点工作,引导一批村民集体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基层政府加快湿地修复。湿地修复完成后,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形成湿地占补平衡指标,可在全省湿地资源运营管理服务平台挂牌出售。用地单位通过购买相应数量的湿地占补平衡指标,依法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责任。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湿地修复主体通过指标交易、产业化经营等多种途径,实现湿地生态产品价值。
试点中,江西省充分考虑地区间资源禀赋、发展目标、建设任务存在差异的客观事实,创新提出“省级定额、市县动态调整”工作思路,在确保全省湿地面积总量不减的前提下,允许跨县域调剂湿地面积,以缓解经济发展活跃、湿地后备资源贫乏地区的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压力。
经过3年努力,目前,江西全省湿地保护补偿市场机制初步建立,共开展湿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42笔,完成跨县域湿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面积1396.6亩;昌九高铁等一批重大项目通过购买湿地占补平衡指标,向湿地修复主体支付补偿资金共计1.2亿元。
湿地生态产业也实现了有序发展。瑞金市依托修复后的小微湿地发展“湿地鱼菜生态共养”产业,每亩收益达到2万元;崇义县在阳明湖湿地进行生态渔业养殖,实现渔业、水质“双提升”。实践证明,湿地保护事业具备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内生动力。
不仅如此,南丰县、万年县在湿地修复融资方面还取得较大突破,成功争取到湿地后备资源收储和湿地修复商业贷款授信额度6亿多元,有效拓宽了湿地修复资金来源渠道。(杨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