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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出台省内首部地方性湿地法规

2023-12-07   来源: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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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鹤岗市嘟噜河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在鹤岗市新闻发布中心召开,旨在广泛宣传湿地立法工作成果,借以提高公众对依法保护湿地的法律认知,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普遍共识。鹤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林草局就《条例》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并现场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条例》经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鹤岗市湿地立法工作是在省人大的指导下,省、市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由市人大主导,市林草局的主动作为下制定完成的,经历了计划筹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项目立项、学习借鉴、草案编写、征求意见、会议审议等阶段,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湿地保护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是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方向的历史必然。

协同立法是本次湿地立法最突出的特点。基于嘟噜河区域湿地跨鹤岗、佳木斯两市行政区域管理的特殊性,此区域长期以来存在湿地管护矛盾和执法受限的多重难题。协同立法是解决长期困扰两市湿地跨境管理问题的一次主动尝试,《条例》为优化区域湿地资源管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嘟噜河区域湿地生态资源丰富,近年来由于林草系统持续加大环境整治力度,该区域丹顶鹤、东方白鹳、白枕鹤等珍稀水禽数量逐年增多。湿地立法是加强嘟噜河区域内湿地管理,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及栖息环境,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的有力举措。《条例》的制定与实施,使嘟噜河湿地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于协调做好与佳木斯市湿地的保护、管理与利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鹤岗市嘟噜河湿地保护条例》是黑龙江省首部地方性湿地法规,其制定是从小切口着手湿地立法的一次生动实践,体现了地方人大、政府对湿地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本次立法必将作为鹤岗市乃至黑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面旗帜,以点带面,为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的活力与动力,从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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