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检察院、省林业局联合发布6个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涵盖湿地环境污染治理、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非法采矿、非法种植、养殖整治等多方面内容,引领各地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凝聚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共识。
安徽是湿地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之一。此次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发布,也是安徽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行业部门履职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解决湿地保护监管难题的集中体现。
近年来,安徽省认真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将每年11月6日定为安徽湿地日,并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办法》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预备审议类项目,湿地保护管理机制日益健全。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14家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安徽省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力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完成了2022年度省级重要湿地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编制了《安徽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将湿地保护率等湿地保护指标纳入全省林长制考核内容。 (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