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六部委组成联合调研组,赴青海省开展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刚察沙柳河国家湿地公园、玉树隆宝滩国际重要湿地,实地查看高原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泥炭沼泽湿地的生态属性特征,详细了解各类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和资源利用情况,并就青海湖水位上涨、生态红线管控、湿地占用管理、国土“三调”年度变更等工作与当地政府和工作人员作了交流。
调研组在西宁召开调研座谈会,围绕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的目标设置、科学划定、有效监管等问题听取了青海省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介绍了湿地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调研组一致认为,青海湿地面积大、类型多,生态地位和价值大,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核心制度之一。国家林草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调研,研究制定国家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相关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最基本也是最有力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颁布实施仅一年多时间,涉及的相关法律和部门多,范围和地类广,要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宣传和学习,精准梳理湿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科学谋划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的措施,加快建立湿地保护协作机制,共同抓好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