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重庆市荣昌区国有岚峰林场获得林下种植中药材合作项目年度分红6.1万元。本次分红金额共计100270元,是重庆市《支持国有林场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营收入分配激励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以来全市首个项目的首笔分红。
该林下种植中药材合作项目是重庆市荣昌区、四川省泸县采取“林场+村集体+企业”合作模式,在荣昌区清升镇、泸县石桥镇联合发展林下种植中药材1000亩。项目一期已实施56亩,以“固定分红+项目分成”联动保障三方权益,约定收益分成比例为集体经济组织5%、国有林场33%、企业62%。村集体经济采取预估收益提前分红,国有岚峰林场按出资占比与合作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此外,自林下经济种植基地项目实施以来,已带动荣昌区、泸县老百姓务工1000余人,收入超130万元。
荣昌区作为重庆市加快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的7个综合改革试点区县之一,近年来充分发挥国有岚峰林场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产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大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荣昌泸县“森林四库”融合发展示范带建设。荣昌区林业局局长刘辉表示,荣昌区将以该林下种植中药材合作项目为示范牵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荣昌泸县林业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走深走实,探索推行双城林票联合审批、交易,力争形成更多可推广、可复制、有辨识度的改革经验。 (侯建华 蔡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