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三角长江水系生态廊道建设保护专项规划》意见征询会在上海召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市)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国家林草局华东院承担《长三角长江水系生态廊道建设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会上,华东院技术人员对编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阐释了征求意见稿的规划理念、总体思路、规划布局等主要内容。各参会单位结合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部署和“三省一市”实际情况,聚焦建设任务、生态廊道建设重点等关键内容提出建设性意见,从规划定位、指标测算及实施可操作性等方面建言献策,为项目组进一步提升完善规划文本奠定了基础。
《专项规划》目前已列入《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重要内容,将科学规划和指导长三角长江干流及相关水系生态廊道的保护发展任务。下一步,华东院项目组将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助力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部署。(高天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