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韩家园林业局通过狠抓责任落实,不断规范法律事务,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为林业局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加强党对依法治企领导。韩家园林业局在依法治企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建立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法律业务分管领导牵头推进、法律部门具体实施、各单位部门共同推进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同时,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制度,各党组织将党内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议题,引领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局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实行重大决策法律审查。严格规范各管理层级权限、职责、议事程序和工作规则,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林业局重大经营活动中,关口前移,立足预防,将相关部门列为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常设列席部门,对资金、资产、招标采购、政策法规等前置审查,涉及法律法规的,由法律部门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做到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
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韩家园林业局结合工作实际,编撰了《法务工作制度汇编》,出台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依法治企责任制》《决策参与工作机制》等20项规章制度,确保林业局各项工作在法律和制度的规范框架内运行,做到监管不缺位、全覆盖。2023年,林业局结合集团合同管理规定,制发了《韩家园林业局合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有序推进了合同规范审查工作,完成机关科室、基层单位合同复查195份,报送合同复查率达100%。
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韩家园林业局成立了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普法工作计划以及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制度,将普法工作列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每年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定期开展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媒体,开设“学法、普法”专栏,转载法律法规解读以及警示教育片,不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有效提升了林业局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马向娜 刘佰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