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至22日,国家林草局驻上海专员办派出调研组,分赴江苏省常州市、苏州市、扬州市、泰州市等四地市,调研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情况。
调研组分别听取了江苏省和相关市、县(市、区)三级林业主管部门关于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汇报,现场考察了吴江同里国家湿地公园、溧阳天目湖国家湿地公园、溱湖国家湿地公园等7处湿地,深入了解近年来在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管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及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组表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等各项法律制度的规定。二要发挥林长制作用,推动各级林长统筹协调,增强各部门工作合力,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沟通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三要摸清湿地资源家底,扎实开展林草湿荒资源普查工作,为科学制定湿地保护利用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可靠依据。四要加强湿地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湿地公园生态功能,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知名度,拓展生态旅游路径,真正实现生态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