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至3日,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试点工作第三督导组在新疆指导普查工作。
6月2日,自治区林草局汇报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以及自治区林草局等单位,结合普查工作技术方案,提出了业务需求,明确了任务目标。试点单位福海县、民丰县自然资源局和林草局、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福海分局,就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作交流发言。国家林草局西北院遥感信息中心就技术培训指导、调查监测流程、质量跟踪检查等作简要汇报。督导组对新疆林草湿荒普查试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进一步解读了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对存在问题提出了解决建议。
督导组一行深入新疆普查工作集中办公地点,就技术方案和调查方法与技术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西北院相关技术人员围绕不一致图斑数据分析、总体思路、地类认定、调查举证等作了全面汇报,针对典型图斑作了综合研判分析。督导组就技术路线提出了合理化建议,进一步理清了普查工作思路、明确了重点任务、统一了技术标准、规范了工作流程、提出了质量要求。
督导组要求,自治区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共同推进普查工作。要全面落实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启动会议精神,按照“统-分-统”原则,坚持统一底版、统一标准、统一时点,一体化开展普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共同开展数据审核,全面解决地类不一致问题,落实林草湿管理属性和管理边界,实现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高度融合。要加快试点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优化工作流程,探索调查方法,形成可复制可操作技术方案,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