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四川省巴中市创新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法院院长”司法协作体系,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司法保障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涉林违法打击、生态损害追偿、生态修复落地。
完善制度体系,构建全域协同工作机制。市级层面联合出台“林长+检察长”协作实施方案、涉林案件碳汇损失补偿办法等制度文件,规范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案件会商、生态修复等工作流程,各县(区)同步制定实施细则,实现制度建设全域覆盖。五年来市、县两级累计召开司法协作会商研判会议、联合巡查、专项执法行动共计64次。
深化部门协同,提升涉林执法司法质效。持续深化林长制司法协同治理,统一案件办理、林地鉴定、碳汇核算、生态修复验收等标准,涉林执法司法质效显著提升。林长制推行以来,全市共办理涉林行政案件1052件,无复议撤销、诉讼败诉情况。移送公安机关涉林刑事案件线索55条,立案侦查86件;检察机关办理涉林公益诉讼案件130件,法院审结涉林各类案件56件。
坚持修复优先,实现生态价值有效转化。坚持依法惩治与生态修复并重,依托司法协作机制推动受损林地常态化修复,持续提升基层生态治理能力。五年来累计完成涉林生态修复面积1733亩,归集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及生态修复资金258万元,先后建成通江县千佛村、巴州区天马山“碳汇+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南江皇柏林古树司法保护基地、诺水河野生动物修复基地等一批标准化示范点位。(朱浩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