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嵩县黄庄乡河东村和洛宁县底张乡草庙岭村200多户村民领到全市首批集体林地收益权证。两村分别将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流转给两家公司,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柿树种植、生态旅游等林业产业。

草庙岭村共有193户693人,现有村集体统一经营林地330亩。村集体扩大柿树种植,将林地经营权流转给企业托管,经营收益按照4∶6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村集体所获四成收益全部按照人口折股分配到193户群众。据初步测算,柿树进入盛果期后,群众每股收益在500元以上。在河东村东沟组,当地统一利用集体林地发展梅花鹿特色林下养殖,促进农民增收。
作为林业资源大市,洛阳市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探索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改革模式,并选取嵩县、洛宁县、栾川县、汝阳县和新安县作为试点。
在该改革模式下,推动了林地资源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同时,把集体林地资产的收益权折股量化到户,让村民无须分散经营管理,就能公平分享林业发展红利。这一改革模式既破解了分山到户后难以规模经营的难题,又打消了村民失去林地权益的顾虑,实现集体得收益、林农得实惠、林业得发展。(柏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