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自然资源和林业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山东省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2026—2028年)》,实施新一轮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政策。
方案对山区森林可持续经营,每年每亩补助不超过500元,平原森林可持续经营,每年每亩补助不超过200元。湿地生态补偿新纳入财政奖补范围,补偿资金按照湿地面积进行测算分配,标准为每年80元/亩。单个重要湿地最低补偿金额为60万元,最高补偿金额为300万元。对森林、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均增加五类负面清单,出现清单所列问题的,相应扣减问题涉及类型的生态补偿资金,直至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了政策激励引导作用。 (丁明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