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青海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对全省已承包到户(单位)的5.96亿亩草原实施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措施,2021年以来累计发放奖补资金144.73亿元,惠及全省76.51万牧户、326.2万人。
近几年,为平衡草原生态保护与畜牧业规模化发展之间的矛盾,青海省先后印发《青海省加强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的若干措施》《青海省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办法》《青海省草原种植牧草管理办法》等,逐步完善草原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体系。
在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基础上,青海省不断深入推进草原生态畜牧业转型升级。依托国家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建设,率先在共和、泽库、海晏、达日4县实施高产稳产优质饲草基地、现代化规模养殖基地、防灾减灾饲草贮运体系等五大工程建设。在科技创新、草畜平衡、经营机制、绿色循环等方面积累了如共和县“7+5”牧养模式、泽库县“拉格日”股份合作制、海南州“光伏羊”生态牧场、贵南县饲草循环链等一批试点典型经验,为高寒牧区生态保护与畜牧产业协同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青海样板”。
加快饲草产业发展方面,青海省推行“以草定畜”模式,配套饲草基地建设,降低天然草场压力,实施“粮改饲”“优质高产苜蓿”等项目,鼓励“圈窝子”种草,探索“飞地”种草、“异地借牧”,推广豆禾混播等技术,深入开展盐碱地开发利用种草研究,努力拓宽饲草种植面积和获取渠道,全省饲草种植面积稳定达到230万亩,有效缓解了天然草场放牧压力,遏制了天然草场生态恶化。 (杨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