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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四强”并举提升湿地保护新质生产力

2024-09-10   来源:安徽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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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位于安徽省西北部,地处淮北平原,区内建设有5处湿地公园,发布一般湿地名录65个、湿地保护小区123个,湿地保护率达51.82%,有效拓展了湿地生态空间,实现应保尽保。

强组织领导。亳州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均参照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及时研究调度湿地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确保国家和省关于湿地保护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强修复保护。亳州市实施一系列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编制并印发了《亳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17-2030)》。各县根据自然资源禀赋,认真细化编制规划,以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设置规划分区,完成各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

强监督监管。亳州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查监管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湿地公园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每月定期报送自然保护地巡查监管报告和湿地公园问题排查情况。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检查,督查中发现的自然保护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

强法制建设。亳州市出台了安徽省首部市级湿地保护条例—《亳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为亳州湿地保护增添了“法治利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论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亳州市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大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湿地保护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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