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精神,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2021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林办发〔2021〕13号)要求,4月7~8日,我院副院长贺东北等一行6人赴贵州省开展林长制考察调研等工作。
4月8日,调研组与贵州省林业局进行座谈交流,副局长缪杰、总工程师张乃春、资源处处长孙吉慧、石草处处长王元素、天保中心主任朱松、防火处处长杨健、省规划院行政负责人綦山丁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调研组认真听取了贵州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在“森林扩面、林分提质、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工作目标、组织体系、总体框架和考核评价体系等方面所做工作介绍,了解了工作开展进度、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应对措施等,为我院更好地为国家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奠定了基础。
会上,我院与贵州省林业局还就贵州省森林督查、石漠化监测、草原动态监测、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等多项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