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印发<2023年森林督查复核办法〉的通知》及有关会议要求,11月2~20日,我院派出工作组赴西藏拉萨、山南、林芝、那曲等4市开展森林督查第二次国家级外业复核工作,同步开展草原变化图斑核实技术指导工作。
本次森林督查第二次外业复核共抽取4个县级单位,工作组通过开展座谈、审阅资料、抽取图斑现地核实等方式,全面复核了县级单位自查结果的完整性、规范性、正确性和一致性等,重点关注了自查结果与判读结果差异明显的图斑,及时反馈了复核中发现的疑似存在的问题。各县级单位表示,要严格落实国家林草局工作要求,对工作组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做好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工作,时刻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通过本次督查发现,抽查的县级单位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保护逐步完善,形成了“主动服务、提前介入”预防违法、县(区)级干部包片监管、“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警长”联动执法等一批典型的工作机制,与往年相比,广大干部群众的林草资源保护意识明显提高,违法使用林草地现象显著减少。但也存在,自查数据库变化原因、认定结果的准确性不高,自查数据填写规范性、完整性不强等问题。
下一步,工作组将及时对督查数据进行仔细分析、对典型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按时、保质提交督查成果报告,并围绕森林督查和草原变化图斑核实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与西藏自治区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对接,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不断提升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林草资源保护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切实为西藏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周景乐、陈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