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管理,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效,推动国家森林城市高质量发展,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委托,8月22~24日,我院森林城市处处长黄哲等一行3人赴梧州市、贵港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整改提升评价和指导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生态处一级调研员,自治区绿委办副主任韦鼎英等参与指导工作。
本次工作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交流反馈等方式进行。我院指导组分别与梧州、贵港两市林业局进行了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了两市关于国家森林城市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深入探讨了如何加强绿委会牵头协调推进工作、规划实施推进、指标对标对表整改落实、自查验收材料提升等方面事项,并指出了两市前期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对如何进一步巩固提升两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提出了意见建议。
指导组指出,要充分认识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重大意义,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机结合起来,将为民众提供更优质的生态产品、创造更好的生态环境这一民生福祉工作做深做实,切实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要充分对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今年印发的《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修订版)》新5大类24项指标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积极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在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中的先进经验。
会后,指导组一行前往梧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玫瑰湖湿地公园、苍海国家湿地公园、苍梧县梨埠镇沙地村、长洲区倒水镇富万村及广西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地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工作。(刘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