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9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2〕59号)等文件要求,中南院综合监测二处积极推进湖北省林草湿调查监测、规划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森林督查等各项重点工作。
自6月份启动林草湿样地调查以来,中南院与湖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以下简称“省规划院”)组建联合质检组,采取跟班作业的方式对工组进行了指导性检查,对内业卡片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及时向各工组反馈问题和整改办法。8月8日,湖北省完成林草湿样地调查,中南院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开展外业质量评定检查工作,采用随机抽样与典型选取相结合的方法,抽取了25个具有地域分布代表性、发生变化的样地及外业调查难度大的样地,严格按照《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质量检查办法(试行)》,对样地样木的复位、样地调查因子填写、样地与样方的布设、样品的采集、调查因子逻辑关系等在现场逐项进行了复核检查。
8月22日上午,在湖北省林业局召开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成果初审启动会,湖北省林业局生态修复处和省规划院领导及省技术组负责人对湖北省规划造林绿化调查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对规划评估适宜性的情况作简要说明。中南院对成果初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确保按时优质向国家技术组提交湖北省成果数据及检查报告。
8月22日下午,在省规划院召开座谈会。会上,双方技术组成员就林草湿调查监测、森林督查的项目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沟通交流。中南院向湖北省林业局反馈了外业及内业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并对湖北省即将开展的草原变化图斑判读和核查处置工作进行了探讨,从资源管理的角度提出了相关建议。
接下来,中南院将在湖北省继续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的技术服务支撑,把牢调查成果质量关,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成果数据客观、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