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精神,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2021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林办发〔2021〕13号)要求,3月9~12日,我院院长彭长清、副院长杨宁等一行五人赴江西省开展林长制考察调研工作。
3月9日,我院与江西省林业局召开了座谈会,局长邱水文、二级巡视员倪修平、资源处(省林长办)副处长傅雪罡、江西联通公司张健、汇聚科联(厦门)信息技术公司谢水长等同志参加了座谈。 调研组听取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工作机构、经费保障、考核评价和实施成效等方面的情况介绍,现场观摩了林长制巡护系统信息平台。
3月10~12日,调研组先后赴吉安市安福县、万安县就如何科学构建组织管理体系、林长责任区域划分、专职护林员和生态监管员的源头管理、“三单一函”制度落实、全方位宣传发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与落实等方面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调研组认真学习了江西省在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做法与成效,认为在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组织体系、“一长两员”源头管理体系等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为我院更好地为国家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