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管理处(总工办)主要职能:
负责生产业务目标制订和业务项目管理工作。承担招投标、业务培训、技术档案管理等工作。
1.负责牵头组织制订院年度目标大纲,并分解督促实施。负责制订院生产业务年度计划,下达并指导业务项目实施,定期组织抽查、检查、监督生产业务计划的执行,解决生产业务工作的技术难题,组织成果审核,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按计划高质量完成。
2.负责院业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承担院业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
3.负责编制院各类业务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的编制。
4.负责收集业务信息,对外承揽业务项目。主持业务项目合同谈判,负责业务项目合同(协议)的签订与管理,以及生产业务方面的统计;负责组织编制业务项目支出计划,检查、督促业务项目合同执行;负责生产业务项目预算管理,监督生产业务项目预算执行。
5.负责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贯标等内外审及资质证书变更、年检等相关工作。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认证标准等要求,组织开展,并全过程监督检查质量管理实施。
6.负责合同印章、成果专用章的保管与使用管理。
7.负责制订和完善院生产技术与经营管理等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8.负责院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实施工作。
9.负责技术档案管理,业务技术图书资料订购、借阅和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业务技术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培养和职工队伍业务建设。
11.负责接待和处理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办理上级和外单位委托的有关技术文件审查。
12.负责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业务司局、地方政府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工作联系。
13.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院党政会议纪要明确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