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人事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http://www.forestry.gov.cn/ 2019-09-27 来源: 中南调查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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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主要职能是:

     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外事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各项政策法规,健全完善院人事管理制度,负责起草拟定院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经审定后组织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根据院业务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院年度培训计划、个人执业资格教育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与人才发展规划,经审定后组织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负责院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岗位人员的岗位聘用及合同管理、人员调配和公开招聘工作,办理人员调入、调出和职工退休审批等相关手续。

4.负责组织实施院职工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政审、鉴定、考核与奖惩、调动、人事调查、统计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5.负责对处级及以下干部、援派干部和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推荐等工作。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试及聘后管理工作。

7.负责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百千万人才”工程及各级“劳模”“先进”等相关人选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

8.负责院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编报人事人才各类统计报表和信息。

9.负责劳动工资管理。按规定办理职工工资晋级、调整的报批审查工作,做好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的调整和核算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按要求编报劳动工资各类统计报表和相关信息。

10.负责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职业年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年审、缴费及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落实和费用审核工作。

11.负责院编外人员的聘用、辞退等相关手续与合同管理,以及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和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及核算工作。

12.负责院职工出国(境)管理,以及国际合作等外事管理日常工作。

13.负责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变更、使用等工作。

14.负责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地方政府等相关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工作联系。

15.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院党政会议纪要明确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