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3〕11 号)要求,经自治区林草局统一组织协调,我院在喀什地区开展森林督查技术培训。喀什地区林草局、各县(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技术人员首先对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进行全面解读;随后采取案例分析、操作演示、内外业结合等形式,进行了细致的讲解;针对内业数据整理、佐证材料上传、报告编制、现地调查问题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讨论答疑。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指导组将持续开展指导检查,对各县(市)尤其技术力量薄弱的县(市)进行多次指导,保证喀什地区森林督查工作顺利开展。(生态工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