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院荒漠处承担的宁夏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工作外业调查全面完成。
这项工作精准落实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有关要求。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是科学组织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和矿山污染治理的依据,是开展修复复垦存量采矿用地的基础,是宁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基石,更是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的重要基底,具有重要意义。
调查期间,项目组技术人员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细则要求,克服恶劣天气影响,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21个县(区)2421个历史遗留矿山的植被破坏和恢复潜力进行了外业调查。
下一步,项目组将充分发挥我院技术优势,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数据整理、汇总分析、成果编制等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工作进度,确保评价工作高质量完成。(荒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