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院编制的《青海省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实施方案(林草部分)》(以下简称《方案》)通过评审。来自青海省财政厅、省林草局等相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参加了评审。
会上,我院技术人员详细介绍了《方案》的编制思路及主要内容,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质询答疑后一致认为:《方案》通过开展植被破坏与恢复潜力调查评价,建立成果数据库,形成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植被破坏与恢复潜力报告及相关图件,为科学组织实施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提供依据。《方案》编制依据充分,技术路线可行,组织保障得当,经费预算编制合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评审。(森林资源监测处 杨志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