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贵州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在贵阳市组织召开了《贵州都柳江源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评审会。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水利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林业局、交通运输厅、乡村振兴局、能源局等省级单位代表和贵州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有关专家共31人组成评审组参加评审,黔南州人民政府、黔南州林业局、独山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代表列席会议。
《论证报告》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统筹兼顾区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需求,促进保护区和当地民生福祉协同增效。调整后保护区湿地、森林等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得以维护,保护区生态功能得到加强,保护效率进一步提升,保护区与社区关系将更加和谐,为实现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评审组通过听取汇报、观看视频、审阅文本、质询讨论后一致认为,《论证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贵州特色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依据充分、方法准确、内容规范、数据详实、结论合理。专家组一致同意《论证报告》通过评审。(碳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