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至23日,我院森林资源监测处、碳汇处全面完成了陕西7个县级单位的外业复核工作。
为确保森林督查成果质量,在内业审核的基础上,国家林草局资源司审核确定了西安市周至县、铜川市耀州区、延安市宜川县、榆林市清涧县和子洲县、安康市旬阳县和汉中市洋县等7个县级单位作为本次外业复核单位。
作为陕西省森林督查工作的牵头单位,我院按照复核办法和相关技术要求,严格把关本次国家级复核的各个环节,从图斑抽取阶段,外业复核阶段,内业汇总阶段均由技术组研究后报院级审核,确保复核结果的客观准确性。(森林资源监测处 彭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