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印发<2023年森林督查复核办法〉的通知》要求,我院全面完成四川省2023年第二次国家级外业复核工作。
为高效推进工作开展,我院与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成都专员办共同召开了四川省2023年森林督查第二次外业复核工作启动会议,并由森林资源监测处、大数据中心、国土绿化处抽调专人组建10个外业复核工作小组,对四川省13个县级单位进行外业复核。(森林资源监测处 张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