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印发<2023年森林督查复核办法〉的通知》及有关会议要求,院咨询处抽取重庆市潼南区、垫江县2个单位进行了2023年森林督查第二次外业复核。
为保证高质、高效完成该项工作,咨询处提前谋划、制定方案,选派5名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组,及时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夯实外业调查质量,严格按照《关于加强2023年森林督查第二次外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外业复核工作。
截至11月20日,2个区县的外业调查工作已全面完成。目前,项目组人员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数据汇总、报告编写工作。(咨询处 牛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