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林草湿调查监测与国土年度变更工作衔接、强化专班协同,做好工作保障。近日,我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林草局、林业规划院、第二测绘院等单位前往博州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样地调查和图斑监测调研。
调研组一行前往博乐市34601号和哈日林场32521号森林样地,对样地复位、样木检尺、样地主要调查因子等进行了外业复核;在夏日西里和艾比湖自然保护区重点变化区域,就变化图斑举证、外业核实验证、地类认定标准等开展了现地指导,并针对博州各经营单位的林草湿不一致图斑判读区划、调查举证、数据审核等开展交流座谈。
通过此次专项调研,使自治区林草工作专班全面了解了样地调查工作流程和图斑监测主要内容,并就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共同审核达成共识,对严格按照统一分类标准、统一调查底图开展调查监测工作,发挥工作专班作用、切实做好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衔接,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强化成果共享应用起到积极推进作用。(遥感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