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5号)有关要求和我院《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方案》分工安排,8月10日,我院荒漠处赴宁夏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及荒漠化调查监测工作指导性检查。
按照《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质量检查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指导检查组采用现地调查、资料查阅、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法对宁夏前期准备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并抽取的10个森林样地、5个草原样地、5个湿地样地及1个荒漠化无人机样地进行现地指导。
通过指导性检查,不仅统一了技术标准,改进了调查方法,解决了调查工作中存在实际问题和技术难点,也为高质量完成森林、草原、湿地及荒漠化调查监测工作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荒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