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院办合作要求,加快推进森林(草原)督查和案件查处工作,11月18日,我院与西安专员办、青海省林草局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共同举办了青海森林(草原)督查自查自纠及案件查处工作技术培训班。西安专员办、青海省林草局及各市(州)、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院生产技术处、总工办和有关业务处室的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会议由青海省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蔡平主持,传达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开展森林督查省级自查自纠的通知》(资综函〔2022〕109号)有关要求,明确了对森林(草原)督查发现案件的查处要求及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我院技术人员结合青海省工作实际,对“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的应用进行了再培训,对上传佐证材料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讲解。西安专员办负责青海森林(草原)督查工作的同志对挂牌案件的整改要求及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培训后在答疑与研讨的基础上,对各地森林(草原)督查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思路。
本次培训是我院与西安专员办在落实林草资源监测与监督方面深度融合的具体实践,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规范了工作程序,对按时高质量完成青海省森林(草原)督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规划和生态价值评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