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疆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根据国家林草局《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质量检查办法(试行)》和新疆森林、草原、湿地样地调查和图斑监测技术细则规定,按照西北监测区各省图斑监测数据审核相关要求及2022年新疆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和数据审核办法,11月4日至18日,我院联合新疆规划院和草原总站组成质量检查组,完成了森林、草原、湿地样地调查内业质量检查和30多个区县的林草湿变化图斑监测数据审核工作。
检查组听取了样地完成情况和质量检查专题汇报,通过样地调查平台对森林、草原、湿地样地调查数据的主要重要项目、次要项目、其他项目三类因子进行了质量检查,梳理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要求调查人员尽快修改完善,完成数据提交。
在开展图斑监测质量检查时,检查组利用林草湿图斑监测平台对林、草、湿变化图斑的图形区划、验证核实、属性更新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要求各县区根据森林督查和草原变化图斑核实处置成果和2019-2021年国土变更图斑,同步结合建设项目红线对小班的图形区划进行修改完善;依据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草原调查监测等完成成果属性更新,对地类、起源、优势树(草)种、郁闭度、公益林、林种、草地类(型)、植被覆盖类型、植被总盖度等主要因子的准确性进行核对,确保按时提交最终成果。(遥感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