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2〕59号)文件精神和西北院《关于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外业复核工作的函》(林西调函字〔2022〕34号)的有关安排,我院全面完成2021、2022宁夏森林督查自查成果在线复核工作,并在12月26日召开了宁夏2021、2022年森林督查在线复核情况反馈会,院荒漠处、森林资源监测处、宁夏林业和草原局资源法规处、宁夏林业调查规划院的负责同志、技术人员以及抽中县林业主管部门相关领导和业务人员参会。
会上,各抽中县分管领导对2021、2022年度森林督查自查情况及森林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荒漠处技术负责人对审核结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检查组要求各区县林草局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全面完善,按时提交成果,继续推进查处整改。(荒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