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文明创建常态化管理系统考核成绩公布,我院获得101分,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再上新台阶。
长期以来,我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全院发展的整体规划,在院容院貌整治、文化建设、对外宣传等方面多措并举,持续用力,形成了全院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我院自2010年1月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 “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以来,年年坚持早着手、细谋划、抓落实,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奖惩机制,落实体系要求,发挥特色优势,顺利通过省市区街道文明办的考核验收,至今连续12年保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党办 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