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系列访谈(一)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关注中国林业网在线访谈节目。今年是2018年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在今年开展“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种苗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全面提高林木种苗的质量。为此,我们今天特别邀请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陆志星,来谈一谈林木种苗发展与法治建设等大家非常关心的热点话题。陆厅长,欢迎您。 ( 06-08 09:01:56 )
[陆志星] 主持人好,广大网友朋友们大家好。 ( 06-08 09:02:16 )[主持人] 近十年来,我国林业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的转变,国家加大对林木种苗的投入力度,建设了一批林木种苗工程,保障了各项林业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我国林木种苗事业也迈入了新的发展时期。您能不能给我们具体介绍一下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的建设和发展的总体情况呢? ( 06-08 09:03:11 )[陆志星]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领导下,广西林业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使广西的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林业生态功能稳步提升,生态环境稳步向好。到2017年,广西的森林面积达到了2.3亿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2.31%,居于全国第三位。人工林面积达到1亿多亩,占全国的十分之一,居于全国第一位。木材产量也达到了3059万立方米,占了近全国的二分之一,也是居全国第一位。应该说,广西的林业已经走上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的道路。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广西视察的时候,用了两个“金”字来评价广西生态建设取得的成效,他说山清水秀、生态美是广西的金字招牌,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 ( 06-08 09:05:16 )[陆志星] 我们广西林业之所以能够取得今天的成就,主要是靠我们林木种苗作保障。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木种苗工作“强管理、提质量、上水平、优服务”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坚持以林木种苗工作为基础,全力抓好种质资源的保存利用开发、良种的基地建设,良种选育良种供应和种苗市场的监管等工作,为广西大力实施“金山银山”工程、林业生态建设乃至美丽广西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 06-08 09:06:43 )[陆志星] 我们主要抓了六大体系的建设,第一个体系是构建完备的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和利用体系。林木种质是宝贵的基因库,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战略资源。我们始终把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建成了东门林场亚洲最大的桉树基因库、南宁市林科所华南最大的松树基因库以及一些乡土树种,比如红锥、楠木等等这些资源库。目前,广西已经建了15个林木种质资源库,其中2个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全区林木种质资源的调查,摸清了家底,编写了《广西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报告》,编印出版了《广西林木良种》等专著。 ( 06-08 09:07:56 )[陆志星] 2017年,我们通过了国家发改委立项,在环首府南宁的国有林场建设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项目投资概算约6200万元,计划收集和保存热带亚热带的速生用材林树种、南方的乡土珍贵树种、经济林树种、竹藤和观赏树种等等5大类共100个树种。,收集家系1975份、无性系2595份、品种430份,应该说是比较大的种质资源库的建设,把广西的林木种质资源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 06-08 09:08:39 )[陆志星] 第二个体系建设是构建完善的林木良种选育推广体系。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林木种子质量是林业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所以,我们广西始终把良种的选育作为林木种苗工作的核心。从上世纪70年代,我们参与国家的种源试验,80年代开展了“部省联营”建设初级种子园,到近几年实施林木种苗工程,几十年坚持不懈地抓良种选育,我们先后选育出了融江流域杉木种源、宁明桐棉马尾松种源,岑软油茶系列、桉树、八角等优良、品种。,到2017年,全区累计通过国家和自治区审(认)定的林木良种达188个,主要造林树种的良种育苗率达到88.5%,全区已建成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主要造林树种采种基地面积达到23万亩,面积还是比较大的,其中国家级的林木良种基地达到了12个,自治区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0个。2014年启动了万亩高世代种子园的建设,到2017年,这个项目已经基本完成。其中1500亩新建高脂松2代种子园和500亩新建杉木3代种子园全部投产,大大加快了全区松、杉造林良种化的进程。 ( 06-08 09:10:27 )[陆志星] 第三个体系建设是构建高效的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苗木是造林绿化的决定性物资材料,保障苗木的供应是林木种苗工作的首要任务。近几年来,广西从苗木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入手,按照“服务造林、良种引领、品种多样,保障供应”的思路,大大推进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提升种苗供应保障水平。特别是我们大力支持良种基地走“育-繁-推”一体化的发展道路,形成了以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国有保障性苗圃作为骨干,集体、个体、外资等苗圃为补充的苗木生产供应的体系。 ( 06-08 09:11:43 )[陆志星] 广西全区共有苗圃达到3133个,育苗面积达13.4万亩,每年生产苗木10亿株以上,种苗产业生产总值已经超过150亿元,这是比较大的产业了。满足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造林绿化任务对种苗的需求。 ( 06-08 09:12:21 )[陆志星] 第四大体系建设是构建规范的林木种苗监管体系。规范行业管理是促进我们林木种苗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的保障。我们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市县级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建设。目前广西总共有14个地级市,除了1个市正在履行报批手续之外,其余13个市都建立了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另外,三分之一的县也都设立了专门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二是健全林木种苗的标准化体系。我们先后制定了《广西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广西主要造林树种种子质量分级》、《油茶育苗技术规程》等17项地方种苗标准。三是加大林木种苗市场监管,严格执行种苗许可与证签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自治区、市、县三级林木种苗质量与执法检查,加大对假冒伪劣种苗案件的查处力度,我们要切实保护苗木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种苗市场秩序。 ( 06-08 09:13:37 )[陆志星] 五是构建健全的林木种苗信息化服务体系。林木种苗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林农,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服务体系的建设非常重要。2011年以来,广西就组建了广西林木种苗行业协会,到2017年协会的会员单位已经发展到了162个。我们还开通了广西的林木种苗网、广西林木种苗的QQ信息群和微信公众号,定期编印《广西林木种苗信息》季刊,形成了以行业协会为纽带,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林木种苗产业提供了服务保障。 ( 06-08 09:14:24 )[陆志星] 六是构建稳定的林木种苗政策保障体系。林木种苗工作也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要有政府的政策作为保障。政策支持是林木种苗事业发展的重要的基础。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本级财政设立的林木良种专项,每年安排2000万元以上的补助资金,2018年补助资金达到3500万元,补助资金不断增加。资金主要用于林木良种基地的建设和良种推广补助,以财政资金为杠杆,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林木种苗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林木种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总共六个体系的建设,把整个林木种苗工作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 ( 06-08 09:15:47 )[主持人] 刚才陆厅长为我们介绍了广西林木种苗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可以说是取得了很大的成果。随着生态建设和城镇绿化的快速发展,林木种苗市场需求在不断扩大,种苗生产经营逐步成为重要的产业。在种苗依法管理过程中,如何构建公平、公正、和谐的林木种苗发展环境,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陆厅长,请您谈一谈有关林木种苗法治建设的具体做法和相关成效。 ( 06-08 09:16:43 )[陆志星] 依法治种是依法治林、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的一项工作,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内容。在这方面,广西对于林木种苗执法工作,一直是非常重视。因为林木种苗一旦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对我们林业发展的影响是很大的,可能会对整个生态和产业造成影响。因为林木种苗和农业还不一样,一但种苗选错了,十几二十年的损失都挽回不过来。农业大概一年就可以挽回来,但是林业不一样,需要很长时间。为确保林木种苗的市场健康有序,我们在执法方面开展七项工作。 ( 06-08 09:17:11 )[陆志星] 第一,依法开展林木种苗执法委托工作。自治区林业厅抓住新修订种子法实施的有利时机,2016年6月开始,完善了广西林业种苗管理总站执法委托工作,因为该站是我们的参公单位,要接受林业厅的委托才能开展执法工作,我们通过完善委托工作,明确林木种苗执法的主体资格,由林业种苗管理机构来履行这个职责,我们理顺了执法的关系。比如,我们督促市级林业部门抓紧落实林木种苗执法委托工作,逐级把它落实到县。目前,我们已经有5个市相继完成了执法委托,有5个市由林业综执法大队牵头开展种苗执法工作。其他4个市也正在抓紧落。通过执法委托工作,把执法的体系从上到下健全和完善,执法没有一个主体,执法工作是没法开展,所以执法工作很重要,我们放在第一位,首先有人做这项工作。 ( 06-08 09:18:33 )[陆志星] 第二,梳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现在执法权力清单也是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工作。我们根据自治区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这么一个改革。我们逐一厘清了行政权力各运行环节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涉及林木种苗权力事项有11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同时我们还编制了林木种苗行政权力事项权力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科学、公开、透明。因为这是面向社会服务的一个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还是要给社会各个方面都了解,以便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 ( 06-08 09:20:06 )[陆志星] 第三,创新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法的能审批及监管系统。这方面是我们一个比较大的创新,主要是为了深入实施“放管服”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率先在全国开展审批智能化和审管一体化的行动,审批管理一体化,智能审批。2017年10月,正式启动广西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法的智能审批和监管系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前是要到行政审批窗口来办的,现在可以在网上申办,而且是智能审批,结果电子化,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和政府“7X24”小时不打烊服务,随时可以上网办理。2018年4月底,我们已经有了75个单位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在网上审批了,群众反映非常好。 ( 06-08 09:21:26 )[陆志星] 第四,修订了林业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基准。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林业行政依法执法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制定了《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特别是新增订的《种子法》法律责任部分都加大了处罚力度,比如对生产经营假种子的处罚,由违法所得的5-10倍提高到货值金额的10-20倍。通过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减少执法的弹性提高我们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 06-08 09:22:20 )[陆志星] 第五,通过试点推行林业综合执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按照“减少层次,整合力量,提高效率”的原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以森林公安局为执法主要力量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制,解决林业行政执法机构繁多、职能重叠、关系不顺、多头执法和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 ( 06-08 09:23:06 )[陆志星]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特别推动了执法的重心下移,重点放在县一级,因为县一级是管理生产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整合县一级的林业综合执法力量,来确保综合执法工作能够执行到位。 ( 06-08 09:23:30 )[陆志星] 第六,连续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专项行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这几年广西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2016年以来,广西全区总共查处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违法案件7起,涉案金额1.4万元,有效打击了林木种苗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充分发挥了林业部门在林业种苗管理中的监管职能作用。第七,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以新修订《种子法》的施行为契机,林业部门主动与自治区人大有关部门和自治区法制办联系沟通,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目前已经纳入了2018年自治区政府立法计划预备项目,今年内将启动立法调研工作。主持人:刚才您提到广西林业厅对于打击林木种苗非法行为的力度是一年比一年大。今年是全国林木种苗的行政执法年,对于这次活动的开展,有哪些典型内容和案例呢?陆志星: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广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全区林木种苗执法年活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 06-08 09:25:26 )[陆志星] 第一,制定全区林木种苗执法年活动方案。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统一部署,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制定了全区的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的安排,我们计划今年4月到1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林木种苗执法活动。重点组织开展种苗质量抽查,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双随机”抽查等七大行动。通过七大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无证无签、未审先推,、“抢采掠青”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种苗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种苗市场环境。 ( 06-08 09:27:25 )[陆志星] 第二,组织开展林木质量抽查。从去年底到今年3月,广西林业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全区林木种苗质量与执法检查工作。广西林业厅在市、县和自治区直属林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了三个抽查工作组到26个县(市、区)开展自治区级抽查,共抽查了84个育苗单位的11个树种、87个苗批,经过综合执法现场的取证,2018年2月5日,百色市德保县林业局依照《种子法》第80条和《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德保县广西某某果苗培育有限公司予以立案,处以责令整改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应该说也收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使全社会公众也认识到林木种苗也要依法经营,提高了全社会依法治种的意识,对整个林木种苗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 06-08 09:28:41 )[主持人] 您刚才给我们介绍的案例,对于造假、售假和违规的商户也敲响了警种。全面提高林木种苗的执法能力,提高林木种苗质量的管理水平,规范生产经营的行为,是我们这些相关部门一直在做的事情。那么,营造一个全民的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更加迫在眉睫,我们是如何提高公众意识,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浓厚氛围的? ( 06-08 09:29:17 )[陆志星] 实现林木种苗法治工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实现的,所以,林业部门对林木种苗法治的宣传非常重视,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种子法》修订实施以来,我们全区各级林业部门迅速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介,通过举办普法讲座,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辆、印发宣传资料等传统宣传方式,还有现代的宣传方式,比如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等,建立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宣传体系,广泛开展《种子法》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一个浓厚氛围。 ( 06-08 09:30:40 )[陆志星] 我们自治区林业厅还专门制作了《种子法》的解读宣传展板,在广西林木种苗网开设新《种子法》宣传专栏,形成持续的、高密度的、高频度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我们全区共举办了各类形式的培训班达到了50多场次,培训人员5000多人次,编印《种子法》宣传资料8万多份,免费向基层种苗管理人员以及种苗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发放,通过这个来扩大我们的宣传面,特别是一些重点的对象,比如种植的、经营的,加大对他们的宣传力度。应该说,全社会对林木种苗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认识、认知、知法守法的氛围已经形成。 ( 06-08 09:31:36 )[主持人] 在林木种苗的法治建设当中,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您能不能和大家谈一谈在林木种苗法治建设中还存在哪些困难、问题,以及相关的对策? ( 06-08 09:32:09 )[陆志星] 在林木种苗法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因为这项工作,刚才说了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做得好,它还有一个过程。在林木种苗的法治建设当中,我们觉得广西还存在这么几个方面的问题。 ( 06-08 09:32:49 )[陆志星] 第一,一些地方的林业部门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虽然这么多年我们加大了对《种子法》的宣传力度,但一些地方的林业部门对种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管理、指导还不够到位,导致一些林木种苗无序生产经营有所抬头,有些违反种苗生产经营行为也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 ( 06-08 09:33:07 )[陆志星] 第二,林木种苗的执法队伍整体水平不高。行政执法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法律素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但是目前我们广西一些地方的林木种苗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还偏低,执法人员大部分都是兼职的,流动性比较大,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正规的法律学习、培训,对法律的条文、法律理论的学习和把握都不够透彻,,理解不到位,肯定影响执法水平和办案水平。 ( 06-08 09:34:20 )[陆志星] 第三,林木种苗案件执行有难度。当然,案件执行难不仅是我们林木种苗这方面,整个社会应该说或多或少执行难都是一个问题。作为我们林业部门的执法人员,在林木种苗执法过程当中,有时候会遇到个别当事人,特别是一些私人经营的小苗圃,虽然当事人承认违法生产经营的事实,但在执行处罚收缴入库的时候,他们都会以生产经营亏损、没有办法缴纳或者拖欠罚款,有的甚至一拖再拖拖。对于这些问题,林业部门目前也没有很好的办法,。虽然法律规定对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法院能否执行到位,我们林业部门没有办法去监督,这样就弱化了行政执法的力度。行政执法不到位,没有其他跟进的强制或者实行的一些措施,你这个执法就等于落空了,效果很容易打折扣。 ( 06-08 09:35:39 )[陆志星] 针对这几个问题,特别是林木种苗生产中广西存在的一些问题,下一步我们打算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来改进。第一个措施是加快推进法规、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我们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出台的《种子法》配套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广西林业厅将重点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和配套的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保障性苗圃是我们林木种苗的一个有效的坚强的载体,没有苗圃,林木种苗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苗圃作为载体,我们整个种苗产业就很难发展。所以,我们准备在全区要建设50个以上保障性的苗圃。 ( 06-08 09:36:57 )[陆志星] 另外还要制定一些常用的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的地方标准,因为现在广西很多乡土树种还没有苗木的地方标准。通过制定标准,还有法律法规的修订,来进一步完善林木种苗法律法规体系。 ( 06-08 09:37:15 )[陆志星] 第二个措施是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按照《种子法》的规定,加快推进林木种苗机构行政执法委托,狠抓市、县级的林木种苗机构的建设,落实岗位,落实人员来积极推进林木种苗执法纳入林业综合执法体系,确保林木种苗执法监管不缺位。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林木种苗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执法水平,特别是强化他们法律理论和执法实学习,提高我们全区林木种苗执法队伍的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 ( 06-08 09:38:30 )[陆志星] 第三个措施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我们将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3.15”消费者节日保护日、“12.4”法治宣传日等,开展《种子法》以及林木种苗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来提高依法治种的意识。同时,我们将要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林木种苗案件的曝光力度,传递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强烈信号,起到“曝光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林木种苗的法治氛围,来推动广西林木种苗事业的发展,推动我们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推动我们美丽广西的建设,把我们广西的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06-08 09:39:46 )[主持人] 林业发展种苗先行,加强林木种苗的法治建设,我们的现代林业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才会有前途和希望。感谢收看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我们下期再见。 ( 06-08 09:4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