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遗产留存有自然演化的历史信息,也承载着人类的精神文化价值,维系着生态系统平衡,关系着地球生态安全。它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是生态文明的重要展现,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写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些自然珍宝,是我们的共同责任,是人类文明赓续和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是世界自然遗产大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山河秀丽,景观奇特,自然遗产资源十分丰富、绚丽多样。我国现有黄龙风景名胜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等自然遗产15项,泰山、黄山、峨眉山—乐山大佛、武夷山等自然与文化双遗产4项,数量均居世界第一。这些丰富多彩的自然遗产涵盖了神奇自然之美、独特地质地貌和珍稀生物生态三大突出价值,向世界呈现了“中国精彩”。
为了促进自然遗产有效保护并传承利用,建立一个全面有效的保护传承利用体系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是指为保护、传承和利用自然遗产而建立的一套完整的制度、机制、法律、政策、技术和实践体系。自然遗产的有效保护是前提和基础,保护基础上的代际传承是责任和要求,在保护和传承基础上的合理利用是路径和动力。
首先,促进自然遗产的有效保护。有效的自然遗产保护体系离不开完善的自然遗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在严格遵循国际公约和充分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尽快出台自然遗产保护法或相关条例,完善相配套的政策保障体系,出台一系列鼓励和支持自然遗产保护的政策措施,规范自然遗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明确自然遗产的保护责任和合法权益。同时,应理顺和完善自然遗产保护机制体系和管理机构体系,建立健全自然遗产保护的规划体系、考核体系、权责体系和督察体系,加强重要自然遗产地保护管理绩效的监测评估,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林业和草原局、文物局等多部门联动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自然遗产保护事业。
其次,加强自然遗产的代际传承。自然遗产的传承,连接了历史和未来,每一代人均需肩负责任和使命,共同守护这份自然赋予的宝贵遗产。一是要全面摸清自然遗产可传承家底,根据国际标准和国内法规,系统建立自然遗产名录和资源本底数据库,对自然遗产进行全面系统和标准化的记录、监测和评估,为自然遗产的传承奠定基础。二是注意确保保护管理机构的稳定性,提升机构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保护管理素养,实现自然遗产保护管理队伍的有序传承。三是探索创建自然遗产学科,系统开展自然遗产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培养自然遗产学科人才,为自然遗产传承提供学科支撑和人才储备。
最后,推动自然遗产的合理利用。自然遗产通常具有原真性、稀有性、独特性和系统性,具有历史价值、美学价值、科学价值、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等。自然遗产摆在首位的始终是保护,但合理利用自然遗产的多元价值能够更好地促进其保护和传承,造福全人类。一是积极提高自然遗产地自我发展能力。适度发挥遗产地的自然遗产资源优势,培育绿色生产力,积极推动遗产地产业的绿色转型,构建自然遗产地保护投入体系和保护补偿转移支付机制,促进自然遗产地的自我持续发展能力。二是统筹促进周边社区持续发展。尊重地方的传统资源使用权和发展权,通过资源共管、协同保护、特许经营、生态补偿等渠道让周边社区受益,使遗产地所在区域及周边社区群众公平地获得可持续发展机会。三是充分满足广大公众的民生需求。让公众有机会多渠道参与自然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促进自然遗产融入现代社会生活,探索公众易于接受、便于融入、乐于参与的保护传承利用路径和方法。
总之,自然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是一件任重道远、泽被后世的大事。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的构建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过程,需要久久为功、守正创新,才能共同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份来自大自然的馈赠。(柯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