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下达2023年度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7月18日至21日,国家林草局驻上海专员办检查组先后赴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扬州市仪征市、徐州市新沂市,对南京地铁10号线二期工程(雨花台区段)、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工程、中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被许可人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和现地调查相结合方式,听取了相关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对项目使用林地情况汇报,查阅项目审批档案资料,通过比对最新卫星遥感影像和项目使用林地红线矢量数据,对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现地核实。
经检查,3个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规定的地点、面积、范围、用途、期限使用林地,依法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附属设施或辅助工程也依法办理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由于3个建设项目均未竣工,检查组要求被许可人在项目单位在后续施工中继续加强施工管理、落实保护措施、依法使用林地、凭证采伐林木,同时地方林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强化后续施工的日常巡查监管和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