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条例》的出台是贵州省生态文明法制体系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为全省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条例》实施以来,贵州省高度重视,历时10个月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其中,1月5日,第一时间举行了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先后印发33500册用于各级检疫机构宣传。3月23日印发《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宣传方案》至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专项开展《条例》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检疫调运秩序,提高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认识。截止目前,全省举办培训班334班次,培训20081人次;开展进机关、进社区、执法宣传等宣传活动4267次,受众24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2万余份;利用网络媒体宣传342次;设立176个普法点。同时,与贵州交通广播电台合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知识宣传,重点面向木材经营户、货车驾驶员等群体,制作有关松材线虫、锈色棕榈象防控的广播公益音频,投放到FM95.2热门时段滚动播放,目前已滚动播放20天160次,推出的《林草有害生物及<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融媒体服务》获得了首届全国广播融媒营销创新大赛优秀奖。
11月-12月,贵州省还将推出科普专栏、主题日直播和公益活动,继续对《条例》进行深入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