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110号公告,对进口松材线虫发生国家松木植物提出检疫要求,明确松木Pinus spp.(包括原木和锯材)出口前检疫要求和进境检疫措施,并指定进口松木进境口岸。
强化“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是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和关键环节。海关总署积极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对标对表国内松材线虫病管控要求,对进口松木采取严格的检疫措施,加大口岸检疫力度,全力降低松材线虫随进口松木传入我国的风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2021年6月,国家林草局会同海关总署等13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防控合力。(王金利 朱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