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全局重要位置审视和推进,把湿地保护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当好秦岭卫士、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重要抓手,扎实推动湿地保护工作走深走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2022年以来,修订颁布《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陕西省省级重要湿地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湿地分级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加快推动湿地生态修复建设,修复退化湿地1.6万亩,7处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2023年以来,新增国家重要湿地1处,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149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08平方公里。黄河流域65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比例达95.4%,无劣Ⅴ类断面,黄河(陕西段)、渭河、延河等主要干、支流水质全部为优。长江流域46个国控断面Ⅰ—Ⅲ类比例达100%,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持续为优,出省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Ⅱ类以上。湿地涵养水源、净化水质功能不断增强,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有效保护了重要区域的湿地生态环境,扩展了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持了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健康稳定。朱鹮、黑鹳、大天鹅、黑翅长脚鹬等珍稀水禽种群数量逐年增加,中华秋沙鸭、彩鹮、桃花水母等湿地物种在陕西均有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