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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山水车城·宜居十堰”的湿地保护之道

2024-02-28   来源:湖北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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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拥有湿地979个,其中国家重要湿地2个,省级重要湿地6个,湿地总面积达139万亩,湿地保护面积102万亩,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数量位居湖北省第三。

系统谋划构建生命共同体

自2013年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以来,十堰市对南河两岸1818公顷的生态系统进行了优先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为下游各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区筑牢了第一道屏障,奠定了可持续发展的第一座基石。

强化工作统筹。十堰市坚持规划先行,将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纳入《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等系列规划,加强规划统筹衔接,绘制以湿地保护为重要内容的生态系统治理“一张蓝图”。突出党建引领,环库区187个村全面建成“共抓大保护、当好守井人”党建示范区,构建了群防群治良好格局。

落实红线管控。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强度双控,将重要湿地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对不符合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审批,坚决杜绝挤占湿地资源、改变湿地用途等行为。

切实维护守护湿地齐上阵

丹江口水库于2000年被列入《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是我国具有代表性的湿地类型之一。通过多年的严格保护和系统治理,库区湿地充分发挥了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重生态功能。目前丹江口库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达14种,野生鸟类18目66科318种,较2017年新增50余种。

压实主体责任。把湿地保护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全面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林长制、河湖长制考核办法,将湿地保护纳入林长制、河湖长制考评体系,探索推行“林地+河湖+湿地”日常巡护机制,全域落实湿地资源管护责任。2023年,市、县、乡、村四级5405名林长、2811名湖长,累计开展湿地资源巡护4万余次,防范化解湿地生态风险167件次。竹山县还建立了县级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狠抓保护修复。“十四五”以来,全市组织实施丹江口库区库滨带综合治理、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等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28个,总投资33亿元。在湿地保护修复方面,重点推进大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生态综合治理、丹江口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生态综合治理、堵河流域下游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生态综合治理等三个重点项目。2023年3月,郧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圣水湖国家湿地公园申报国家重要湿地工作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外业专家实地查勘。

守一库碧水,绘生态画卷。十堰市是一座与湿地美美与共的城市,守护好天设地造的江湖湿地,就是护佑十堰最亮丽的风景线;传承好润泽千年的湿地文明,就是呵护十堰绿色低碳发展最持久的推动力。(王雁博 李炎 李镇海 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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