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莫力达瓦巴彦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与莫旗人民法院签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成立莫旗法院驻巴彦国家湿地公园法官工作室,并在巴彦国家湿地公园挂牌成立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巴彦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莫旗人民法院相关领导出席协议签署活动。
《协议》以巴彦国家湿地公园良好生态为依托,旨在强化环境司法、执法协同治理功能,促进协作配合,不断增强湿地保护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共同打造集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资源司法教育宣传、恢复性生态司法执法实践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司法保护基地,致力于构建新型司法协作保护、修复的合作机制。
《协议》签署后,工作人员在巴彦葛根台村进行了“法院+湿地 环境资源审判”宣传,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知识内容,重点讲解日常生活中破坏环境资源相关违法行为及相应法律后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保护实践,共同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巴彦国家湿地公园地处莫旗境内甘河河段,主要由甘河及河道两侧的木本沼泽、草本沼泽和部分山地森林组成,总面积达4900公顷,河流长度52.38公里,园内的沼泽发育丰富,有草本沼泽、灌丛沼泽和森林沼泽3大类型,湿地动植物资源丰富,生物多样性突出,公园分布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2种,有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保护植物黄芪、芍药和桔梗及中国国家重点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浮叶慈姑、野生大豆。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净化水体、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