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出台《马鞍山市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等13个部门组成,市林业局为牵头单位。
制度明确,要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应保尽保的原则,进一步统筹协调全市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工作,审核包括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总结推广各地有益经验做法,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工作水平。
马鞍山市共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7处,即安徽当涂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采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褒禅山省级地质公园、含山太湖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县鸡笼山国家森林公园、当涂太白省级森林公园、含山大渔滩省级湿地公园,全市湿地保护率达51.96%。(甘婵婵)